1、按年度、半年度、季度或月份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,应写明下列主要条款:
(1)托运人和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住所;
(2)货物的重量;
(3)发货站与到货站的详细名称;
(4)货物的性质(是否属易碎、易燃、易爆物品……);
(5)货物的名称(运输标的名称);
(6)货物的数量(如车种、车数、件数……);
(7)运输形式(零担、速递、联运……);
(8)收货地点;
(9)合同纠纷解决方式;
(11)违约责任;
(12)包装要求;
(13)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等。
2、以货的运单形式签订的合同应载明下列内容:
(1)托运人、收货人的名称或姓名及其详细住所或地址;
(2)发货站、到货站及主管铁路局;
(3)运到期限;
(4)货物的包装、标志、件数和数量;
(5)货物的名称;
(6)承运日期;
(7)货车的类型或车号;
(8)运输费用;
(9)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。
3、订立了货物运输合同之后,托运人应做到以下几点:
(1)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供托运的货物,给付运费和其它杂费;
(2)货物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标准包培育,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,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,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;
(3)托运人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,应按有关运输法规的规定提前向承运人递交申请书、证明文件和货运单,双方协商一致后才能生效;
(4)收货人接到承运人发出的提货通知单,应按时验收和提取货物。
以上就是货物运输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的相关条款内容,大家应该有所了解了。货物运输合同条款,我们在运输的时候都有可能遇到,所以希望这些知识对大家有所帮助。想要知道更多家居资讯请继续关注家居售后服务万师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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